2026年河南专升本法理学知识点整理

编辑:张老师
来源:河南全日制专升本
2025-11-24

单选必考考点


1. 法的本质与特征:必考马克思主义法学视角下法的本质,比如辨析“法是全体社会成员意志体现”的错误表述;同时考查法的国家强制性、规范性等特征,常以“法的实施仅依靠国家强制力”这类表述设题。


2. 法的渊源与效力:重点区分正式与非正式渊源,比如判断省级政府规章属于正式渊源,指导案例、教科书不属于;效力部分必考溯及力,明确我国“原则上不溯及既往”的规则,也会考查不同渊源的效力层级对比。


3. 法律要素:核心考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,比如规则“全有或全无”适用,原则需权衡适用;还会考查法律规则的假定、处理、制裁三要素,让考生从具体法条中识别对应部分。


4. 法律运行:法律解释的分类是高频考点,需区分文义解释、目的解释等;立法部分常考立法原则,法的适用则侧重辨析司法行为,比如判断法院审理案件属于司法行为,政府处理纠纷不属于。


5. 法律责任与免责:必考归责原则和免责事由,比如辨析时效经过、不可抗力等免责情形,也会考查民事责任的补偿性与刑事责任的惩罚性的差异。


6. 法治与法学流派:常考法治的核心是法律至上,以及法治与法制的区别;法学流派聚焦自然法学派“恶法非法”和实证主义法学派“恶法亦法”的观点辨析。


单选必错点


1. 概念边界混淆:一是混淆法的规范作用,比如把强制作用误判为教育作用;二是分不清法律规则与原则,错将“可权衡适用”归为法律规则的特点;三是混淆正式与非正式渊源,易把指导案例当作正式渊源。


2. 细节记忆偏差:比如误以为法律规则的假定条件或肯定式后果不能省略,实则条文表述中可隐含;记错渊源冲突裁决规则,把部门规章冲突的裁决主体误记为全国人大常委会,实际是国务院;混淆司法与行政行为,错将政府调解纠纷归为司法行为。


3. 绝对化表述误判:遇到“一律”“所有”“禁止一切”等表述易出错,比如误认为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一切差别对待”,实则允许对妇女、儿童等的合理差别保护;或是错信“法律责任的唯一目的是惩罚违法者”,忽略其教育、补偿等功能。


4. 主体与客体认知错误:常错认为法律关系主体只能是自然人,忽略国家、法人也可作为主体;同时易局限法律关系客体为物和行为,忘记智力成果、人身利益也属于客体范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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